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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五院取得海船船员体检资质

发布者:孙 妍 刘玉裕 编辑:杨绍滨 发表时间:2013-06-26 来源:附属第五医院 浏览次数:

    广医在线讯 根据中国海事局规定,从2013年7月1日起,海船船员注册、申请证书和在船工作时必须持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》。为提升医院体检品牌,拓展体检业务范围,体检部于2012年8月正式向广东省海事局提出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资质申请。2012年12月体检部通过了海事局专家组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,2013年3月获得广东省海事局批准,成为广州地区取得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资质的仅有两家医院之一,也是我校各附属医院中唯一一家获得此类资质的医院。
    2013年3月至6月,前往该院体检的船员超过1000人次,体检业务开展顺利并取得较好经效效益,同时明显提升了医院体检品牌和医院在海船船员中的影响力,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。